宋伯南律师
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
12102200810694391
13050500633
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169号(大连市看守所正对面)
宋伯南律师,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主任,中共党员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大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。
近年来,宋伯南律师办理的大量刑事案件,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如侯某妨碍公务案、洪某星故意伤害案、邱某旗银行诈骗案、李某亮盗窃、尤其是大连市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(冰毒9000克)周某松贩卖、运输毒品案等案件,先后被《大连晚报》、《半岛晨报》、《新商报》刊登,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。
宋伯南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不说空话,做负责任的律师。专注于刑事辩护,撰写过《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分》、《论防卫过当若干问题研究》、《论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批复》等多篇法律论文。
宋伯南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诉辩技巧,对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都是耐心、细心和责任心。凭着这份对事业的执着追求、精湛的专业能力,使许多当事人案件得到了圆满的结果,宋伯南律师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。
姓名:宋伯南
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
律师资格证:A20062102020393
律师执业证: 12102200810694391
电话:13898441389/13050500633
专长领域
刑事辩护、妨碍公务、故意伤害、盗窃诈骗、毒品犯罪